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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装置运输的国际新规则

发布时间:2018/1/4 阅读:1676

大型的锂电池储能系统装置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研发和应用,根据实际需求和设计,有相当一部分储能装置体积较为庞大,不适合使用其它包装容器对储能装置再进行外包装,而是直接应用储能装置进行运输,一般制造商采用定制的专用集装箱(SOC)安装储能的电池模组和电源管理系统等。然而此前的联合国危险品规则中还没有制定过这种类型产品的运输规则。

2017年6月联合国正式发布了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Model Regulations, Rev.20)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简称规章范本/UN TDG, 也称橙皮书)第20修订版, 该规则中新增了14个UN编号,其中一个新增编号UN3536分配给了“装在货运装置中的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规定为第9类危险品(Class 9),并同时新增特殊规定SP389。该规则内容的增添,补充和完善了当前大型储能系统较为迫切的运输规则问题。

针对UN3536货物运输单元的SP389特别规定的具体要求有:

本条目仅适用于在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 其设计仅用于向货物运输单提供外部电力。锂电池应符合 2.9. 4 (a)  (e) 的要求, 并含有防止电池过充和放电的必要系统。

电池须稳固地附装在运输单元的内部结构上(例如,固定放置在架、柜等方式),以防止短路、意外操作,而对于货物运输单而言,冲击、装载和振动下的重大移动是运输中通常容易发生的状况。货物运输单元中 (例如,灭火系统及空调系统) 安全运行及操作所需的危险品, 须妥善地固定于或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货物运输单安全、正常运行所不需要的危险货物,不得在货物运输单内运输。

货物运输单元内的电池不需张贴锂电池标记或9类危险品标签。货物运输单元外侧应当按照 5.3. 2.1 2 的规定显示联合国的编号UN3536和第9类危险品标签,并按照 5.2. 1.1. 2 张贴在两个对立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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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美国PRBA协会(The Portable Rechargeable Battery Association)的危险品运输专家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小组会议上,向专家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运输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规则”的提案。

由于现有的规则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和需求,无法解决与集装箱设备运输相关增长和特殊的要求。提案文件希望,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集装箱锂电池的运输。

目前在美国运输此类产品之前,都必须获得美国交通部(DOT)PHMSA的特别批准文件后才能进行公路,铁路和海洋运输。然而能够通过并且获得DOT的审批,需要提交复杂的文件和漫长的等待,而最终获得过特别批准的也仅为极少数的美国知名制造商。

特别批准文件的主要要求有:

a), 锂电池模块(组)必须通过UN38.3的检测;

b), 规类为第9类危险品,UN3480或UN3090;

c),  锂电池或锂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必须固定在机架上;

d), 装载锂电池模组的机架应固定在箱体中,防止运输中发生移动,机架必须能承受电池模组足够大的重量;

e),  运输中锂电池模块(组)不能高压联通;

f),  设计防止反向电流,以及防止电池模组的过充;

g),  运输中集装箱储能系统不能与内部或外部电气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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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本次所发布的UN TDG Rev.20规则还特别强调:新增的UN3536所指的是“在货物运输单元中安装的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其设计的功能是仅为货物运输单外部提供电, 并且按照UN3536锂电池储能系统进行托运。为了加以区分同时还指出:装有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并依此作为动力装置或车辆应属于UN3171(电池是给自身装置提供电力);而装有湿电池、钠电池、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电池供电,并使用易燃液体或气体内燃机或燃料电池为动力的车辆属于UN3166。

按照联合国惯例,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IMDG CODE)预计将在39-18版中导入UN TDG Rev.20的新规则内容,并在2019年开始执行,我国2020年强制执行,而在此之前,制造商仍要按照现有的规则继续执行。

我们也特别提醒:国内某些生产商缺乏对现有规则的了解,在出口到欧美的储能集装箱运输时并未获得现在当地政府的特别批准;还有的制造商错误的将锂电池储能柜申报为电源控制柜或其它装置名称,这都不符合联合国规则的要求,属于违规和违法,一旦被查获将会被严重处罚,直接影响企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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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江苏世航国际 李明